离婚咨询员帮忙“理性离婚” 半年挽回50个家庭
摘自《新闻晚报》:今天上午,浦东新区婚姻登记处的离婚接待处来了一对中年男女,男人在门口张望了一下后来到咨询处,而女人在门外徘徊着迟迟不愿进来。离婚咨询员徐女士见状就请他们坐下来,向他们介绍了离婚程序,并咨询他们目前的财产、子女等情况。这是浦东新区民政部门推出的离婚咨询员,为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提供法律咨询、调解等服务,半年来,挽回家庭50个。
程序简化人数激增
2003年10月以来,民政部门的离婚程序简化,双方只需要带好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,就可以到区县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,交工本费10元当场即可领证。
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数激增,徐女士在浦东新区做了10年的离婚登记员,她说:“那段日子从本来一个月的100来对一下子增加到400多对,每天都有好多人挤在登记处,忙得调解的时间都没有,只要符合法律程序的就给他们办了。”
去年4月份起,浦东新区就在离婚登记处的比较显眼处摆放了一张办公桌,上面放着一块离婚登记的牌子,由徐女士专职做起了离婚咨询员,主要负责法律法规、离婚程序的咨询和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进行调解劝导。
50对夫妻放弃离婚
在徐女士的文件夹里,是厚厚的一摞调解资料,上面是她整理的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的矛盾和调解结果,仅在刚刚设立咨询员的半年里,经过她的调解而放弃离婚念头的家庭就有50个。
经过调解重归于好的大多是婚龄比较短的家庭,夫妻双方都很年轻,其中婚龄比较短的仅仅4天。徐女士说:“有些年轻人也就是不知道怎么过日子,说话随便就伤害了对方,我们咨询员的工作之一就是劝导他们要在生活里提升感情。”
离婚咨询员就是前来登记离婚夫妻们的听众,听他们诉说苦衷,凭着多年的相关经验给出中肯建议。徐女士说:“我希望大家都肯把心里的话说出来,不管说什么我们都愿意听。”离婚登记处的工作时间是早上9:00到11:30和下午1:30到4:30,实际上,中午的时间总是和前来登记离异的夫妻们聊天,顾不上午休。
法律提示忙煞人
除了做调解以外,为市民提示法律法规、告知办事程序、指出离婚协议书里不规范的地方也是离婚咨询员的重要工作。
由于协议离婚,都是夫妻双方自拟的条款,许多都不符合法律,比如男方提出,房子归女方,但不可以在这间房子里再婚,其实就是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利。还有在探视等方面的种种附加条件都是有违相关法律的,咨询员会仔细阅读离婚协议,并根据双方的意愿提出更改意见,直到比较后拟定一份合情合法的协议。
徐女士说:“我们是要按照法律来保护双方当事人,有些人觉得是双方私下的协议,不需要我们这样来干涉,有时候解释都要解释上一个小时。有的时候想想,我们就像第二个红娘,通过协调,挽回了很多因冲动离婚的家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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